河南省龙华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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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河南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9粒*2板/盒*600盒/件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4020212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9粒*2板/盒*600盒/件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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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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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产品介绍:
[成份]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、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、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、人工牛黄10毫克、咖啡因15毫克。辅料为:淀粉、滑石粉。
[性状]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。
[作用类别]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[适应症]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,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。
[规格]
[用法用量]口服。成人,一次1粒,一日2次。
[不良反应]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
[禁忌]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[注意事项]
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3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
4.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5.肝功能不全、肾功能不全、脑血管病史、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7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8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
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理作用]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有解热镇痛的作用;金刚烷胺可抗“亚一甲型”流感病毒,抑制病毒繁殖;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,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,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、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;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,能减轻流涕、鼻塞、打喷嚏等症状;人工牛黄具有解热、镇惊作用。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,可增强解热、镇痛效果,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。
[贮藏]密封,在阴凉(不超过20Ċ)干燥处保存。
[包装]铝塑板装。
[有效期]36个月
[执行标准]部颁标准二部第五册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H34020212
[生产企业]企业名称: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20号
邮政编码:230088